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公共用房使用效率,推进公共用房超额收费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公共用房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管理机构公共用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单位(机构)公共用房定额管理实施细则》,现将各学院(部)、各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共用房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反馈至资产管理处公共用房管理科。公示期结束后将正式收取公共用房超额使用费,各学院(部)、各单位公共用房使用数据及收费流程见附件。
附件:1.机关单位公共用房使用数据(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学院(部)公共用房使用数据(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收费流程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