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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慧课程和专业知识图谱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03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度智慧课程和专业图谱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

(一)智慧课程

智慧课程是以学生为中心,深度融合数字技术,构建智能化、互动性强的学习环境。课程内容依托知识图谱实现结构化、可视化的知识体系,精准梳理知识点关联。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基于人工智能的混合式、探究式、协作式等教学模式,整合AI助教、智能推荐多模态资源(视频、电子书、虚拟实验等),并基于大数据分析实现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与实时学情反馈,从而达成教学资源智能化供给、教学过程智能化管理、学习活动智能化支持、教学评价智能化反馈,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全面提升学生学习体验、自主学习能力与思维能力。

(二)专业图谱

专业图谱是基于OBE教育理念,对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全面梳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厘清专业知识体系,分析核心专业能力达成度,并融合能力图谱与问题图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专业知识体系、能力要求、课程内容及其内在逻辑关系进行结构化、语义化建模,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群图谱,形成可视化的知识网络。以此提升课程体系知识点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分布,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的科学化管理,为专业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供强大基座,同时满足专业认证、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需求。

二、申报条件

(一)智慧课程

1. 申报课程须为已列入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至少经过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申报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教学能力强,能够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建设团队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感,能保证时间和精力的投入按期完成建设,确保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近2年无教学事故、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

3.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智慧课程,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不得超过2项。

4. 优先支持区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已完成建设且在各类在线教学平台上线运行至少2个教学周期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及学院自建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5. 确保不涉及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保证课程内容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二)专业图谱

1. 申报专业须为我校2026年招生的本科专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合理,核心课程体系清晰。

2. 申报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为专业负责人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本专业教师,熟悉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与课程设置。建设团队应保证成员充足、结构合理,能按期完成建设,确保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 申报专业须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基础,对专业图谱应用有明确规划。

4. 优先支持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的专业。

5. 确保不涉及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保证相关的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对获得立项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等形式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二)学校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申报团队依托平台进行建设。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智慧课程和专业图谱建设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项目须经学院(部)遴选后向教务处推荐,各学院(部)智慧课程推荐不超过2门,专业图谱限推荐1个

(二)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统一将《广西师范大学智慧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份)、《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图谱建设立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2份)和《广西师范大学智慧课程和专业图谱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itto@mailbox.gxnu.edu.cn,以便学校组织召开项目评审推荐会及开展后续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如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提交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itto@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装订成册(用软皮胶装),并提交一式2份。

五、评审方式

(一)智慧课程

智慧课程采用线上评审方式,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对课程申报材料进行线上评审。

(二)专业图谱

专业图谱采用线下答辩方式,申报团队需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六、其他事宜

项目评审完成后拟立项的项目,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列入建设计划。

列入智慧课程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在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半年之内完成建设,列入专业图谱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在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建设,否则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826050(育才)、3698152(雁山)。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智慧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申报书

    2. 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图谱建设立项项目申报书

3. 广西师范大学智慧课程和专业图谱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 智慧课程、专业图谱建设项目评审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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