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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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 2019-11-12

各学院(部):

    为教育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避免陷入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陷阱,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1924号)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2日至19日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的主题教育班会,确保教育活动在学生群体中覆盖面和实效性,签订广西师范大学安全知识告知书》(见附件1),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二)依托学校安全信息员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知识考试,试题可参考“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大学生校园安全知识试题”(见附件2

    (三)开展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线索摸底排查,密切针对排查对来的线索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了解情况的来龙去脉,对症下药化解风险。

    (四)关注各校区辖区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1

    王城校区:平安秀峰

    育才校区:平安桂林七星

    雁山校区:平安雁山

    及时了解身边警情,积极转载互动,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营造警校共建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参加学校、辖区公安组织的各种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了解并掌握防校园不良贷款、防电信网诈骗基本常识方法,同心协力创建平安和谐美丽校园。

    四、工作要求

    (一)必须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警示教育活动,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新颖的方式提高教育效果。

    (二)强化日常管理,将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案件纳入突发事件范畴,及时进行现场处置和教育引导,并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突发紧急事件处置备案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相关安全知识,确保广大学生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有收获、受教育。

    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参考“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模板)(见附件3连同活动照片等素材于11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报送至管理科邮箱:gxnuxsglk@126.com,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处)联系,联系人:韦巍 13977313128

    附各校区辖区派出所防诈专线电话:

    王城校区:0773-2823230

    育才校区:0773-5830505

    雁山校区:0773-355002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安全知识告知书

          2.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大学生校园安全知识试题

          3.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保 卫 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安全知识告知书.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大学生校园安全知识试题.doc

附件3: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和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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