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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日期: 2018-05-18

各有关学院(部):

    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8-G3-15975-GXYL)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一)分标号: A;项目名称:广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二)分标号: B;项目名称:广西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功能定位与政策选择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三)分标号: C;项目名称: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发展对策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四)分标号:D;项目名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广西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深度融合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五)分标号:E;项目名称:“一带一路”背景下广西构建面向国内衔接东盟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六)分标号: F;项目名称:广西积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七)分标号: G;项目名称: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八)分标号: H;项目名称:广西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九)分标号: I;项目名称:广西参与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创新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十)分标号: J;项目名称: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选择研究;数量:1项;采购预算:25万元。

    二、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含自然人)可就本项目A分标至J分标全部分标或部分分标进行投标。为确保服务质量,并在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进度要求,课题项目负责人,只能成为一个研究课题的中标入围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也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研究,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对各投标人(含自然人)其所投各分标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若某投标人(含自然人)有2个(或2个以上)分标综合评分最高,则在保持各分标有效的情况下按A→J分标顺序优先成为中标入围课题组,不能累计中标。

    (二)本次项目各课题项目所有分标将分别确定两名中标入围课题组。每个分标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课题研究大纲得分高低、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得分高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第二的将成为中标入围课题组。

    (三)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入围课题组将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广西重大课题研究招投标合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分别支付两名中标入围课题组叁万元整(¥30000.00)课题研究启动资金,剩余经费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只能支付给经研究成果评审验收委员会验收评审确定的其中一名研究成果最优的课题组。

    三、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单位等)或自然人。(注:1.采购单位人员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必须有明确的课题负责人,一旦中标不能更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是项目课题负责人,且必须要有依托单位);我校将采取以法人单位为投标人的投标方式

    (三)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如无上述条件者须持有两名或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四)课题组前3名主要研究成员(含课题组负责人)应为本科或以上学历,所从事工作和研究领域应与课题研究领域相关。(注:课题组前3名主要研究成员如作为法人单位的课题研究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再以自然人资格参与本项目同一分标下的投标);

    (五)同一研究成员不能出现在同一分标下不同投标人的课题组中,如有出现该情况,则该成员所在课题组所投分标投标无效;

    (六)同一分标下自然人的依托单位与分标内投标人有相同的,自然人投标无效;

    (七)在以往承担广西重大课题研究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投标;有将课题转包给他人研究行为的,不能参加投标。(注:评标时将以采购单位出具的相关违约历史记录为准进行核查);

    (八)本项目接受两个法人、或两个自然人、或一个自然人、一个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说明:1.两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主体方。3.两个自然人组成联合体的,其中联合体中有一方必须要有依托单位);

    (九)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十)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www.zhixing.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自然人、法人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招标文件购买与投标保证金支付

    招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由社科处统一购买、支付。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11日10时00分00秒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激励措施

    (一)各有关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广西重大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结合本学院(部)已有基础和研究力量,组织相关专家积极申报。

    (二)组织申报进度安排:

    1. 5月21日前:请各有关学院(部)将拟投标项目标号、项目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报至社科处科研科;

    2. 6月1日前:完成投标书初稿论证。各投标学院(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学科专家对本学院(部)申请的项目进行集体论证,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及申报质量关,为申报者提出详细修改意见;

    3. 6月1-3日:申请者根据学院(部)反馈意见修改投标书;

    4. 6月4日前:各有关学院(部)将投标书电子版交至社科处科研科;

    5. 6月4-5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6. 6月5-6日:申报者根据社科处反馈意见修改投标书;

    7. 6月7日上午12:00前:申报者根据投标要求提交所有投标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待学校购回标书后再单独通知申报者。

    (三)学校申报激励措施

    根据2018年广西重大课题新的招投标规则,为调动我校专家学者的申报积极性,学校拟对该项目申报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凡是提交广西重大课题投标材料(以报出学校为准)的均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广西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立项之初拨付启动基金2万元(即提交投标材料之后、与广西文科中心签订项目合同后立即拨付);中标的项目,视为达到结项条件,中标后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6万元。未中标的项目,参照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广西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合同要求进行培育,项目周期为两年,达到合同约定的结项条件后,予以拨付项目剩余经费6万元。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电子邮箱:skc@gxnu.edu.cn

 

    附件: 1.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采购需求

          3.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文件(单独下发给申报者)

          4.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广西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合同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2:2018年度广西重大课题研究项目招标采购需求.docx

附件4: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广西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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