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产管理有关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决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点:雁山校区起文楼第五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各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管理人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新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人员、机构异动国有资产交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解读;
(二)新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博物馆(纪念馆)藏品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规范及要求。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17: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75150512@qq.com。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13978380930(蒙老师)。
附件: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回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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