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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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组织开展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22

各文物建筑使用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文物建筑的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学校将组织开展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6624(星期三)上午10:00

(二)地点:王城校区西区校史馆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实验幼儿园分管领导1名与管理人员1名。

三、培训内容

(一)主讲人: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相关专家

(二)主要内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内容解读;文物建筑日常保护与修缮的工作规范及技术要求。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662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cgl@mailbox.gxnu.edu.cn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15877036440(韦老师)。

 

附件: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回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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