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物建筑使用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文物建筑的使用和管理,经研究,学校将组织开展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地点:王城校区西区校史馆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实验幼儿园分管领导1名与管理人员1名。
三、培训内容
(一)主讲人: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相关专家。
(二)主要内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内容解读;文物建筑日常保护与修缮的工作规范及技术要求。
四、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cgl@mailbox.gxnu.edu.cn。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15877036440(韦老师)。
附件:文物建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回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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