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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3-06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21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由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结题条件

结题时应取得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满足以下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或预期成果和效果;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或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四)教学改革实践期不少于1学年,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产生明显效果。

(五)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著作等,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平台、视频、课件、教学软件、试题库、教学管理制度等。

三、结题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结题程序

结题项目须经所在单位3名以上(含)副高级以上(含)的相关学科专家进行验收后签署意见,再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组复审,复审批准结题的,由学校行文公布并颁发结题证书。

(二)材料要求

1.附件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

2.校级教改项目填写附件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填写附件3《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附件3要求一式10份,双面打印,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3.《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和格式自拟,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一式1份,双面打印);

4.《结题成果汇编材料》:需附目录。内容如教改论文、著作、教学改革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平台、视频、课件、教学软件、试题库、教学管理制度等(一式1份,双面打印);

5.其他材料:若调整过研究计划或项目结题时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需填写附件4《调整申请表》(一式1份)。

1项材料只提交电子版,第2-5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序号-学院(部)名称-立项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25321日(星期五)下午5:00报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地址: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校级教改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上半年组织1次。实施周期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必须在立项4年之内结题。同一项目提交结题申请不能超过2次。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同类别教改项目。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三)为集中反映我校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校拟在2025年《教学研究》刊物中刊发有关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论文。凡与该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含已公开发表过、时间在半年内的),欢迎投稿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经审核予以刊发的论文可作为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的结题材料之一。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郭老师,电话:0773-5846480/0773-3698175

 

附件: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3.校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申请表

4.校级教改项目及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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