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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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中期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8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5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中期评估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天,自2024228日起至202431日止。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高教室反映。联系林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6480;地址: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电子信息现代产业学院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2.广西师范大学文创旅游现代产业学院中期评估自评报告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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