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使用燃气清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学院各单位对本单位分管的校园内餐饮经营场所、食堂、实验室、公租房等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使用燃气清单(样表见附件)。
各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使用燃气的清单(电子版)报学校安稳办。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安稳办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周永健;联系电话:0773-3698113;电子邮箱: bwc@gxnu.edu.cn。
附件:使用燃气清单(样表)
安稳办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