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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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推荐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发送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08

学院(部)、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中的“凡人善举”,充分发挥群众身边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现就推荐我校师生参加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推荐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

二、参评人员

全校师生。

三、评选类别

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评选标准

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总要求,参照历届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推荐评选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

(一)总体标准

在桂林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分类标准

1.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自治区和桂林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的推荐评选。

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优中选优,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各学院(部)、各单位每类推荐1名候选人原则上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已牺牲或去世的除外)。

(二)有关材料报送要求。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候选人推荐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纪检意见1份;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1像素567×390,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615星期二将材料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sdwmb@163.com纸质版交到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6室。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3692526

 

附件: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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