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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协学发〔202529号)要求,我区将开展2025年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可协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及其团队与区内企事业单位对接并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博士创新站以区内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基层事业单位等为建站单位,博士及其团队为建站主体,优先支持已与博士及其团队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建站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研发人员等基础条件,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的开展。

(二)建站博士及其团队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博士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扎实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三)博士创新站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或就科技服务、管理咨询等方面达成合作,组建一支创新服务团队,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事业单位。

(四)建站单位和博士及其团队签订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有明确的合作方向,合作方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及所在地的有关政策导向。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五)每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博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合作期限不少于2年。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技术创新:聚焦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基层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需求,围绕技术难题提供或协助寻找解决方案,提供生产工艺优化、工程技术难题诊断等技术创新服务。

(二)科技人才培养:为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三)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科技成果认定、标准研制与实施等,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实践和应用场景,加快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

(四)科学技术普及:围绕人工智能、健康生活、乡村振兴、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专题性、系列性科普活动。

(五)管理咨询服务:聚焦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管理需求,围绕生产流程与工艺优化、科研项目规划与申报、科研管理效能提升等提供咨询服务。

四、推荐流程

前期对接:博士需自行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站单位)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合作协议。

材料准备:博士团队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填写申报材料(清单见下文),由企事业单位确认盖章。

校内审核:请于20258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成果科(雁山校区起文楼537,学校将对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上报自治区: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汇总材料并报送至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书》(附件1);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附件2);

(三)建站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领衔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及我校出具的《同意建站证明》(原件)(附件3);

(五)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汇总表》(附件4)。

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杨虎电话:19144353387,电子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附件: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书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合作协议(模板)

3.关于同意(博士名字)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创新站的证明(模版)

4.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创新站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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