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大力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和双一流学科建设,提高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根据我校与境外合作高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在校生于2021春季赴各有关高校交流学习。请各学院(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有意通过出国(境)交流项目开拓视野、锻炼能力、收获学识的优秀全日制在校生,且申请时需已在我校就读一学年或以上,不因派出影响正常毕业。
(三)家庭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承担交换所在国家/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且愿意购买我校和交流学校要求的商业人身意外险和医疗险。
(四)能够满足申请学校所在专业的语言要求。
(五)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休病假半年或以上。
(六)未受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七)符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出国(境)学习的其他规定。
(八)符合具体项目的申请要求。
二、选派方法
申请人查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关于我校有关合作伙伴大学交流项目的介绍,根据兴趣和专业对口要求选择志愿项目,并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具体项目信息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解释为准。
请有意者根据附件1中的我校报名截止时间,自行联系表格下方的项目负责老师进行报名。本次合作学校为:韩国顺天大学、韩国忠北大学、日本熊本大学、日本山形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瑞典达拉纳大学以及中国台湾东吴大学、台湾东华大学、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等10所高校。
申报材料须在规定时间递交,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信息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请在项目对应校内报名截止日期前,确定申请交换的国别/地区、学校等,并准备如下校内报名材料:
(一)我校校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见附件2),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对应表格,表中所注各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本科生需提供正式成绩单(含平均学分绩点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将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该生入学考试及在读期间成绩。(出国项目需要英文版成绩单)。
(三)申请学校所要求的相关语言成绩或考试证书。
(四)在读证明;由学院出具校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五)提交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经学院确认符合校内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选拔。选拔通过者即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下进行申请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信息表(附件1)可能存在因对方学校提供的信息或要求变动而更新的情况,故请随时关注境外学校官网信息及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或QQ群信息。此表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所有。
(二)国(境)外大学申请信息等相关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且根据境外合作高校的不同项目要求,学生需服从调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做最终解释。
(三)疫情期间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需遵守按当地防疫政策,期间所产生的检查、隔离等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以上项目的派出届时将根据新冠疫情的实际情况和出入境政策进行调整。
四、咨询与联系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欧美、日韩项目(王老师); 港澳台项目(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5684229,邮 箱:studyabroad@gxnu.edu.cn;QQ群:国外项目群101662772,港澳台项目群215326685。
附件:1.2021春季赴境外合作高校交流学习项目信息表
2.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
3.2021春季赴境外合作高校项目申请指南
4.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流程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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