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法律问题
主讲人:潘庆 博士
时 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 19:30~21:30
平 台:钉钉 (请扫描直播二维码进入)
内容提要: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追求的截然不同但又密切关联的两种目标。经济发展既可能带来环境问题,也可能为我们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基本条件和物质保障,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在短期内会制约经济发展,但是从长期看又会促进经济发展的优化和升级,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已经出现了专门用于解决环境问题的独立部门法——环境法,而传统的民法等部门法也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绿化”现象,这些部门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问题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主讲人简介:
潘庆,女,2002年9月至2013年7月期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13年9月至今,在广西师大法学院从事环境法、经济法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在《清华法治论衡》、《环境保护》、《价格理论与实践》、《法学杂志》等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并具有参与多项国家级、教育部级重大和重点科研课题,以及主持省级、厅级、地市级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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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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