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寻找发现“身边榜样”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20-09-05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百名身边榜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工委组﹝2020﹞30号),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寻找发现“身边榜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对党忠诚教育为主线,以开展“身边榜样”寻找推荐活动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通过本次活动,积极寻找、发现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党员群众公认的身边榜样,让推荐、选树、宣传、学习身边榜样的过程成为党员持续受教育的过程,讲好榜样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师生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二、推选条件

    “身边榜样”推选工作应在基层党支部党员中进行充分发动,重点推荐教学科研、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一线的优秀党员。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自觉践行“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活动流程

    (一)寻找发现榜样(9月7日前)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组织党员全员参与,积极寻找身边榜样。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确定榜样人选,以座谈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支部党员向榜样学习,并向所在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推荐“身边榜样”人选。

    (二)核实推荐榜样(9月10日前)

    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对支部推荐的榜样人选及主要事迹进行核实,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研究提出1-2名“身边榜样”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将榜样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主要事迹材料(1200字)、二级纪委廉政鉴定意见等材料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

    (三)组织评选榜样(9月14日前)

    学校将组织力量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意见后,评选出一定数量的“身边榜样”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同时,研究提出拟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推荐的2名“身边榜样”人选名单,参加全区教育系统“百名身边榜样”评选。

    此外,确定拟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推荐的2名“身边榜样”人选名单以后,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将会同其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制作“身边榜样”推荐人选的15分钟人物事迹专题片和5分钟微视频,并于9月20日前向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报送。

    (四)学习宣传榜样(10月以后)

    通过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广泛推送、宣传“身边榜样”先进事迹,不断掀起向“身边榜样”学习热潮。

    四、活动要求

     “身边榜样”推荐应突出时代性、群众性、教育性,注重走好群众路线,选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可亲可敬可学的重大先进典型,注重通过榜样引领来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有序做好宣传发动、推荐审核、总结提升、学习交流等工作,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要切实抓好组织动员,号召党员全员参与,形成“身边榜样说身边故事”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有榜样,级级有先进”的生动局面。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校纪委办等党群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好组织评选、视频制作、专题片制作、监督审核等工作。

    (二)用好身边榜样。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要结合集中学习、组织生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身边榜样先进事迹,自觉对照身边榜样找差距、正己身,充分发挥身边榜样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典型引路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的良好风尚。要把“学做榜样”主题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学习。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在寻找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将通过官网、官微等平台持续推送各个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活动新闻以及“身边榜样”先进事迹,营造真学、深学、深悟的良好氛围和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身边榜样”评选活动人选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二级纪委出具“身边榜样”廉政意见等材料需同时打印盖章后报送纸质版,报送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6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xsdzzb@gxnu.edu.cn。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黄秋菊,联系电话:3690176。

 

    附件:

    1.“身边榜样”评选活动人选推荐表

    2.“身边榜样”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校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1:寻找发现“身边榜样”活动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2:“身边榜样”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要求.docx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