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师政人事〔2019〕45号)和《关于开展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师政安稳〔2019〕8号)要求,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及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求
安全无小事,党政同责,请各学院(部)领导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三、工作安排
(一)2019年12月29日至31日,各学院(部)按照(附件1)《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逐条对照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消防安全自查。
(二)2020年1月2日至7日,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按照分工表(附件2)对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三)2020年1月10日,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将《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各小组检查报告交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3690053,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yclab@gxnu.edu.cn,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计划、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整改完成时间等。
附件:1.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成员分组分工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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