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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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2019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送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5-28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凝练专业核心课程,加大学分制改革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即日起启动2019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2019版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要指标的修订要求

         2019版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原则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遵照《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的要求进行。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以总学分要求为依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二)总学分与总学时要求

        各专业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专业认证等相关标准,根据我校每个标准学期19个教学周、每个教学周5个工作日、每学时40分钟以及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实际,制订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和总学时。原则上规定各专业的总学分人文社科类160学分,艺术、体育、理工类165学分。如专业确需进行总学分调整的,需形成书面报告,详细阐述调整理由,经学校讨论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学分计算方法

        各专业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见表1):

1 各类课程的学时与学分换算办法

课程类型(课程性质)

学分计算办法

理论课程

通识素质教育课程

由学校统一规定

其他课程

原则上每17学时计1学分

实验(实训)课程

独立设置(≥34学时)

原则上每34学时计1学分

非独立设置(<34学时)

原则上计0.5学分

艺类术科课

独立设置(≥27学时)

原则上每27学时计1学分

非独立设置(<27学时)

原则上计0.5学分

集中实践课程

——

由学校统一规定学分

其他实践课程

——

折合成周数后,原则上

每2周计1学分

说明

(1)最小学分单位为0.5学分;(2)表内原则规定的学分计算方法可根据各个专业实际适当调整,但应以总学时不突破规定的课内最高总学时为宜。

      (四)课程结构与设置

         2019版培养方案各平台与2018级保持一致。

         师范类专业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9年)》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学时。

      (五)选修课的修读要求

         1.通识素质教育平台选修课要求各专业学生必须从《全校性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一览表》(在培养方案汇编合订本中予以公布)的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体育其他专项四个系列中分别选修2学分。各学院(部)每学期至少开设3门以上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2.各专业要求学生修读的选修课学分要求应不低于总学分的30%,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达到或超过总学分的35%。

        二、修订的主要任务

      (一)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各学院(部)各专业务必进一步梳理核心知识、核心能力、核心素养的内涵,使专业培养目标的表述规范、科学,在知识、能力、素质、学制与学位要求上与国家标准和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保持一致,且毕业要求的表述要具体化。

      (二)专业核心课程

        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务必进一步凝练核心课程,优化课程体系。

        核心课程是指各个专业所有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共同学习内容,属于整个专业课程的核心,能对专业培养基本规格达成起到关键作用。学生修读该类课程后,应能达到该专业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的核心能力水平。

      (三)专业导读课

        为配合大类培养的开展,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规划的引导,每个专业必须在大类平台课程设置专业导读课(1学分),由各学院(部)安排专业负责人或资深教授授课。

        三、人才培养方案报送要求及其它说明

  (一)各学院(部)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后导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计划总表。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人才培养方案打印稿(1份)报送到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二)学校将召开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会议,组织专家对2019版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返还各学院(部)进行修改。

   (三)培养方案终审完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印。

   (四)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从2019级学生开始均使用本次修订的培养方案,直到新版培养方案出台。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电话:0773-3698175、5846480,地址:雁山行政北楼555室、育才教务楼204室,E-mail:sdgjs@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XX学院(部)XX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2.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通识教育必修课一览表

          3.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一览表

                    4.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高等数学类、大学物理类开课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通识教育必修课一览表.doc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ⅩⅩ学院(部)ⅩⅩ专业培养方案模板.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一览表.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高等数学类、大学物理类开课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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