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市青发〔2019〕7号)精神,为做好桂林市“两优”“两红”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
1.14周岁至28周岁(1991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近五年荣获过学院(部)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推荐的学生2018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50%以上,且无重修现象。
注:专职团干部和获得过2016年度、2017年度 “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团员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三年(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荣获过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注:获得过2016年度、2017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团干不参加评选;推荐的学生团干2018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50%以上,且无重修现象。
(三)桂林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
面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的专职团干部开展评选,在满足桂林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脱贫攻坚业绩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成效显著。
2.充分彰显共青团作为。按照共青团投身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聚焦学业就业创业扶贫、志智双扶公益服务、青年扶贫志愿服务、青年文化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基层团建,因地制宜地开展共青团特色鲜明的扶贫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
3.扎根一线、作风扎实。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要求,各项扶贫工作考核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扶贫年限较长。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开展工作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四)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均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总支)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注:获得过2016年度、2017年度 “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四)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团建品牌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注:获得过2016年度、2017年度 “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各二级单位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可针对相关类别,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或1个候选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今年已获推全国和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干以及优秀团员的集体与个人。近5年内获得推荐全国、全区和桂林市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干以及优秀团员不再重复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拟申报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在听取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要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于2019年3月30日12:00前,将各类奖项的名单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原件和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育才王城校区:育才校区文二楼北楼10楼1006办公室,雁山校区:雁山校区行政楼北楼25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
申报“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单位同时还需要提供换届的相关材料。同时,要将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在学院(部)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不少于2天的宣传展示。
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773—3698502、18677381868。
附件:1.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8年度“桂林优秀共青团干部——驻村团干部专项”申报表
4.2018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18年度“桂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申报汇总名单
校团委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