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专家库,推进广西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化进程,更好发挥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专家的作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现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学科专家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二)学术造诣深,熟悉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和实际研究能力。高校教师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社会责任感强,热心于教育科学事业,责任心强,学风优良,信誉良好,能认真负责地进行评审、咨询等工作。
(四)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鼓励中青年专家学者积极为广西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二、学科组专家的学科范围
征集的专家所涉及的学科范围有:A.教育理论与教育史;B.教育发展战略研究;C.教育经济与管理;D.基础教育;E.高等教育;F.职业技术教育;G.德育;H.教育心理;I.体育卫生艺术教育;J.教育技术;K.成人教育;L.民族教育;M.比较教育;N.特殊教育;O.课程与教学论。
跨学科的,以主要学科为主。
三、学科组专家的职责
(一)定期开展教育科学学科发展状况调查,对年度广西教育科学重大和重点课题选题指南提出建议。
(二)评审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提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建议。
(三)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对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审核和评价。
(五)推荐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
四、组织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广西教育科学学科专家库”,拟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遴选产生各学科评审专家(每学科10~20人),聘期3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和专家履行职责情况,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
五、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重视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兼顾年龄、学科等特点,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签署意见)、专家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社科处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3。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学科组专家推荐表
2.广西教育科学学科组专家推荐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