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通知本学院(部)、本单位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该证书(凡我校派出且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均可申请)。
请申请教师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材料交到学校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育才校区外语楼2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ky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988103。
附件: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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