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调整及项目管理整体安排,结合我校“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实施实际情况,为保障申报质量、优化申报流程,现就调整开展2025年“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5年项目)正式申报时间,启动组织开展2026年“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6年项目)预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项目正式申报时间调整
原定于2026年3月启动的2025年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延期实施。2025年项目正式申报与2026年项目正式申报统筹安排,预计统一调整至2027年3月启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2026年项目申报储备,贴合成果周期优化要求,现启动2026年项目预报工作。
(一)研究重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决策部署,聚焦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质量摆在首位,评出精品、树立导向、激励担当,进一步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项目类别
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设立若干项。
2.资助金额
广西文科中心将择优对申请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身份
申报人须为广西师范大学在职教职工,且为成果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申报成果时间
申报成果的产出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3.申报成果的类别与条件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一般项目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1项。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个项目,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所有申报成果须附AI率检测结果(建议以知网查询为依据)。成果类别及申报条件如下:
(1)著作类
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题成果,或在各学科权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公开出版的系列丛书(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申报,丛书中每本书的作者应完全相同)。
(2)研究(调研)报告类
依托省部级以上项目完成的结题成果,或被设区市或自治区党政部门以上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成果(以正式文件为准,涉密材料需提供脱密证明)。
(3)论文及理论文章类
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国内刊物用外文发表的成果,要附中文翻译件。系列论文必须是同一作者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为系列论文。
(四)项目结题要求
1.提交相关成果服务社会证明材料或学术价值体现材料。如获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评价;获引用、转载证明;教学转化证明;获党政部门采纳、应用证明;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被相关领导批示证明;被企事业单位、学术机构等采纳运用,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证明。
2.在研究期间,围绕项目研究内容在相关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报道至少1次。
三、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2025年已完成预申报的成果,原有预申报资格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预申报材料。如需调整申报成果,请重新填写《2026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在备注中说明“已申报2025年项目”申请替换成果,同时注明被替换成果名称。
已预申报2025年项目的教职工,在完成原计划所有任务后,可提交已完成2025年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该成果可重复申报2026年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项目研究,着力推出有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推动重要科研成果服务社会,形成科研服务社会热潮。
(二)2026年11月16日前,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意向,整理填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社科处社会服务科。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gx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26社会服务行动工程意向表”字样。
(三)预申报完成后请各位老师及时开展并完成申报成果各项培育工作,项目正式申报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社会服务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联系人:栗老师、项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
附件:2026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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