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规范境外出版科研成果认定管理,统一完成历史成果入库备案工作,现组织开展2026年1月1日之前在境外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及学术著作集中填报认定工作。本次为上述历史成果一次性集中补报,是最后一次认定申报机会。本次填报结束后,2026年以前境外出版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不再受理任何补充认定申请,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应报尽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第一署名单位为“广西师范大学”且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于2026年1月1日之前在境外出版/发表、尚未完成校内科研业绩认定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等)。不含教材、内部出版物等不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的成果。
二、填报要求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在我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kycx.gxnu.edu.cn)填报;填报时作者信息栏中的顺序须严格按照正式发表/出版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排序填写所有成员。
(二)所填报的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应根据提示要求上传科研业绩有效附件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学术论文:所有填报入科研系统的学术论文均需上传正式刊发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外文论文,需上传全文及盖有检索机构公章的检索证明。如论文被转载,须同步上传转载证明。
论文类成果,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职工为第二作者,且作者第一单位均署名“广西师范大学”的学术论文。此类论文由教职工进行填报,填报时“作者信息”一栏,需按顺序填写,第一人应为学生,“作者类型”选填“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 学术著作:须上传正式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作者简介页、国外官方出版检索证明及上述材料的翻译件。
三、重要说明
本次为2026年以前境外出版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最后一次集中认定。本次申报窗口期结束后,不再开放该类历史成果的补充认定通道,后续职称评审、科研考核、成果统计等工作均以本次入库备案成果为准,逾期未填报成果不再予以认定。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做好提醒督促,避免因个人漏报影响后续科研业绩使用。2026年及之后境外出版成果,按学校年度正常成果认定流程申报,不受本次通知限制。
四、填报、审核时间安排
10月15日前,请老师们登录平台完成科研业绩登记,按要求逐项核准、填报相关信息。请各二级单位根据老师们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平台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10月23日前,请各二级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科研业绩汇总表经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社科处。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科研业绩的初审工作,严格对照《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文件中所列条件对各项科研业绩进行审核,并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填报有误、证明材料不全或有疑义的科研业绩,应不予审核通过。如有不负责任随意审核、审核错误较多的单位,科技处、社科处将暂停对该单位所有科研业绩的复审工作,并责令该单位进行整改。
五、其他相关事宜
各位老师及各二级单位在填报、初审过程中如有不明,可联系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加入微信群“师大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售后维护群”,以便进一步交流明确平台使用方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我校教职工可使用短信登录或账号登录。使用账号登录的初始密码均为教职工8位数工号,密码如有遗忘可直接从数字化校园“业务直通车”模块选择“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入,进入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栗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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