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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14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的通知,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贯彻落实日子文件要求及时报送202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中国籍、外国籍及持境外居留证的中国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任务,其出国(境)经费由政府、学校、学院(部)、研究所或科研课题经费承担以及外方机构资助的均属因公出国(境)范围。

二、报送内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行政出访团组计划。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6930日(星期下午5:30将本单位的《202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2027年教学科研类出国(境)计划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办公室同时将Excel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international@gxnu.edu.cn

四、计划管理

各学院(部)、各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将汇总上报学校审核,行政出访计划可根据业务需要统筹纳入学校因公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并通过审核的计划,执行2027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和派出工作。

特别强调列入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团组个人上级部门不安排出访。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管理科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57127    

 

     附件:1.202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2.2027年教学科研类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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