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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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02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充分激发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创造活力,鼓励更多的老师参与创新工作室创建,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26年拟评审认定2个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结合实际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含)以上劳模、省级(含)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市级(含)以上工匠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二)有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四)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112:00前,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及时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材料需上报的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1.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

2.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认定评分表;(见附件2)

3.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分工会推荐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申报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名称形式为“领衔人姓名+专业领域方向”。每个学院(部)、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个。

四、认定程序

由校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学校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领导机构审定后,予以认定,并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真正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作用的创新工作室推荐出来。同时,要积极指导本单位开展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积极搭建教职工创新交流平台,推动教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发展。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773-5833084,联系人:邓微;邮箱:1399473845@qq.com。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认定评分表

3.广西师范大学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校工会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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