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会: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校园风尚,搭建师生双向沟通的暖心纽带,发掘并宣传一批坚守教学一线、怀揣教育热忱、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引导广大教师深耕课堂质量、用心陪伴学生成长,营造教学相长、同频共进的浓厚育人氛围,助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 2026 年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评选活动(以下简称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团委
二、承办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三、参与活动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民主推荐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
(四)坚持“学生最喜爱”原则。
五、评选范围
全校承担教书育人工作的一线专任教师,且在我校任教三年以上。
六、评选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
(二)有道德情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无私奉献、无教学事故。
(三)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四)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主动关注学生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注:学校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和辅导员不参评;近三年获得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不再参评。)
七、评选名额
各学院(部)推荐1名候选教师,评选出2026年“学生最喜爱的教师”21名。
八、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推荐(8月13日—8月20日)
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会议(可召开线上会议),对照评选条件,通过自主提议、民主投票和辅导员审议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名,将推荐结果报送至学院(部)学生会。
(二)各学院(部)推荐(8月21日—8月31日)
1.各学院(部)学生会组建不少于20人的院(部)级评审团并召开评审会,由班级推荐人(候选人的学生)结合教师取得工作实绩和对参选对象的了解等,进行3分钟的现场演讲代言及PPT展示,学生代表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根据得票排名评选出本学院(部)“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名。
2.各学院(部)党委根据本学院(部)学生会的酝酿推荐情况,根据参选条件审核候选人初步人员资格,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提名人选。
3.确定推荐参加全校评选的相关教师,按照要求撰写2000字左右的候选人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各学院(部)学生会填写3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详见附件1),提供候选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其中生活照大小不少于1M),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于8月31日(星期一)17:00前发至校学生会邮箱:gxnusu@163.com。
(三)学校复核(2026年9月4日前)
本次活动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指导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纪律和师德师风情况,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定全校“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名单。
(四)获奖公示(2026年9月9日前)
候选人经学校复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猛,0773-3698013;凌春玲,19977628635。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材料(样例)
校团委
202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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