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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关于2026年度文化抗战专项课题立项的通告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30

  根据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发布的《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2026年度文化抗战专项课题申报通告》,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同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桂林文化抗战的精神内涵与时代价值研究》等15项课题立项为2026年度文化抗战专项课题。现予以公布,具体事项如下。

一、立项课题项目具体情况

见附件。

二、经费拨付事项

(一)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实行对公账户一次性拨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项目管理规定管理经费。如经费未按规定执行完毕导致被收回,本研究院概不予补偿。

(二)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题成果质量另行给予后期资助。

三、课题研究周期及结题事项

(一)研究周期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前期成果优秀且确有延期需求的,经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审批同意后,可延期半年结题。除获批延期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不得延期。

(二)结题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在规定结题日期前提交结题申请表等材料,每个立项课题须提交一份咨政报告,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由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颁发结题证书:

1.成果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地域针对性成果获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成果报送桂林市委、市政府相关信息处室,并被单篇采用上报;

3.成果被国家级、省部级内参刊用,或被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应用;

4.成果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权威报刊,或人文社科类CSSCI(含扩展版)刊物、中文核心期刊等重点期刊刊发;

5.发表成果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权威转载刊物全文转载。

未按时完成结题的,予以项目撤销、追回资助经费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特别说明

1.各类结题成果须由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完成,且必须与课题相关。

2.课题研究人员发表研究成果,须标注“2026年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专项课题”及立项编号。未标注者原则上不按结题成果认定。

3.鼓励课题组报送阶段性成果,形成3000字左右咨政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2026年度文化抗战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文化抗战(桂林)研究院

202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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