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学院(部)申报2026-2027学年学生赴东盟交流学习专项资助的通知》要求,经学院自主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化学与药学学院等3个学院申报的学生赴东盟交流学习项目(第一批)予以立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7月1日起至7月3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7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室,邮编541004,电话0773-5857127。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6-2027学年学生赴东盟交流专项(第一批)拟立项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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