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6〕66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广西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共设置广西教学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4类荣誉奖项,具体评选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上级分配推荐名额
| 学校/类别 | 广西教学 名师 | 广西特级教师 | 广西优秀 教师 | 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 | ||||
| 高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 | 高校专职辅导员 | 教育管理人员 | 中小学行政管理、教辅人员 | 中小学班主任 | ||||
| 广西师范大学 | 3(含1名思政课教师) | 0 | 4(含1名思政课教师) | 1 | 1 | 0 | 0 | 0 |
| 附属中学 | 1 | 1 | 1 | 0 | 0 | 1 | ||
| 附属外国语学校 | 1 | 1 | 1 | 0 | 0 | 1 | ||
| 附属卓然学校 | 1 | 1 | 1 | 0 | 0 | 1 | ||
| 实验幼儿园 | 1 | 1 | 1 | 0 | 0 | 1 | ||
三、申报名额
(一)各学院(部)推荐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含行政管理、教辅人员)、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职辅导员),每个类别不超过1名;
(二)各党政群团、业务部门推荐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含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超过1名;
(三)各附属单位(附属中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附属卓然学校、实验幼儿园,以下统称“中小学”)每所学校均可推荐广西教学名师、广西特级教师、广西优秀教师、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教育管理人员、中小学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中小学班主任)各1名;
(四)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人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人选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工作1年(含)以上且该项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育工作者。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相应推荐表,并按材料上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可边上报边公示)。
(三)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
(四)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进行评选;学工部(处)、研工部组织专家对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专职辅导员)进行评选;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行政、教辅人员)进行评选;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附属中小学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分别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
(六)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六、材料上报
(一)广西教学名师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2.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
3.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合成PDF版)
(1)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各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其中“课堂教学评比”奖项包括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优质课比赛、技能比赛等)。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5)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体现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6)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2—5件。
(7)推荐人选须提供2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材料。
(二)广西特级教师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2.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
3.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合成PDF版)
(1)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各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其中“课堂教学评比”奖项包括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优质课比赛、技能比赛等)。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5)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体现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6)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2—5件。
(7)特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附件3)。
(三)广西优秀教师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2.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
3.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合成PDF版)
(1)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各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 性排序,其中“课堂教学评比”奖项包括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优质课比赛、技能比赛等)。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5)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体现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6)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2—5件。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2.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300字以内)。
3.有关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合成PDF版)
(1)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师德师风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各1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4)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5)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2—5件。
七、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6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报送:
(一)申报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的,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育才校区行政楼11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jfzx@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申报材料”,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5826059。
(二)申报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行政、教辅人员)的,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9教师工作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nujsgzb@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高校行政、教辅人员)”,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72。
(三)申报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专职辅导员)的,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雁山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楼2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XZX240@126.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高校专职辅导员)”,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078368321。
(四)附属单位(附属中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附属卓然学校、实验幼儿园)将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育才校区校办楼221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71873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607736018。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27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