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申报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二)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本年度专项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四)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
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网址为: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二)申请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书),按照系统提示将评审书上传系统,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开放,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校申报工作于7月10日截止,申请人须根据学校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评审书。如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四、申报安排
(一)6月26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各申请人填好评审书及《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2)6月26日(周五)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评审书及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送至社科处邮箱:skc-kyk@gxnu.edu.cn,同时提交汇总表纸质版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6月27日-7月5日:社科处组织评审;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打磨、修改申报材料。
(三)7月6日-8日:社科处组织形式审查。
(四)7月9日-10日: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各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电话:3697266,联系人:胡老师、潘老师、陈老师;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2.教育部2026年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申请评审书(专项项目)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2026)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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