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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09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不超过20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已入选第一二批的独秀青年学者人员及年薪制聘任人员,不再参与本次遴选,不重复予以资助。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青年教师

、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其中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月1日(即男性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业绩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

、遴选培育措施

培育期内,学校给予人文社科类培育对象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人、理工科类培育对象科研资助经费16万元/人。科研资助经费分期拨付,入选首期拨付50%,中期评估合格拨付30%,期满考核合格拨付剩余20%。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相应申报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参与申报推荐。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学院(部)指定专人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学院(部)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申请者的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和推荐,经学院(部)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才办

五、申报说明

(一)请各学院(部)根据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申报要求,对申请者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认真组织推荐,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所需提交材料

1.《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表》EXCEL和PDF电子版各1份;

2.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表所填内容相应支撑材料PDF格式电子版1份;

3.《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和加盖学院(部)公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4.申报人选的廉政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PDF版1份。

六、其他事宜

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起聘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部)名称+“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80,3635102。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2.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

      3.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申报表支撑材料

      4.第三批“独秀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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