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自查内容
(一)从事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
(二)菌(毒)种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四)各类记录和档案保存情况。
二、自查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相关学院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目录》(附件1),对本单位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调查表》(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自查清单》(附件3)和《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4),于6月23日前将所有自查材料(含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文档)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电话3690053,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动物病原微生物目录
2.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调查表
3.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隐患自查清单
4.广西师范大学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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