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管理工作,强化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师政教学72号)规定,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结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要求
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由所在学院(部)统一组织期满结业考核,于6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未通过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考核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助教培养期满结业考核。
二、主要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专题培训
参培青年教师须按期完成学校及所在学院(部)部署的各项助教培养培训任务。无故未按培养计划参加学校专题培训累计2次及以上者,取消本学年结业考核资格,须于次年重新参加专题培训后,方可参与期满结业考核工作。
(二)随堂听课
参培青年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随堂听课任务,按要求留存听课记录、学习心得等佐证材料。无故未完成规定听课学时的,结业考核定为不合格。
(三)教学能力综合考评
青年教师须在助教培养第二学期(即本学期),在指导教师全程指导下,完成一门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试教工作。试教结束后,由所在学院(部)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次)开展随堂听课、现场指导与考核,结合教学督导评价、学生课堂评价等多方情况,对青年教师教学设计、课堂授课、教学应变等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结果处理
各学院(部)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单位参培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出具期满结业考核结果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颁发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结业证书;结业考核不合格者,须延长1年助教培养期限,延期期满后可重新参加结业考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需认真完成本次考核工作,汇总填写“2025-2026学年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结业考核情况一览表”〔单独分发至各学院(部)〕,并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djfzx@126.com,完成线上备案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0773-582605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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