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6〕111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已有广西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
(一)请各广西重点实验室根据2025年度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进一步凝练优势和特色,制定好2026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任务目标。
(二)请各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内设机构,及时变更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切实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
二、开展2026年度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2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格式。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自治区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和向海经济、优势农业等重点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要与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学校二级学院(部)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
2.突出科教协同。为支撑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更名“大学”范畴、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数量尚不满足更名要求的高等学校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3.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桂人社发〔2023〕87号))牵头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研讨,积极开展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于2026年5月22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上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均在该系统填报或上传,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以便学校组织审核论证。
(二)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意见,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的实验室于2026年6月8日前,通过“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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