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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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及历届校级文明家庭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校工会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22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探索完善家庭文明建设新模式,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家庭文明建设品牌,引导全社会学习优秀家庭典型的精神品质、优良家风和实践方法,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学校拟启动2026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同时对历届获得级文明家庭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复核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推荐1户“文明家庭”历年已获校级文明家庭的不重复授予“文明家庭”称号。机关单位通过机关党委遴选推荐“文明家庭”2户;离退休党委遴选推荐“文明家庭”2户。

(二)历届文明家庭复核办法

各学院(部)、各单位对历届获得的校级文明家庭进行复核确认,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核报告表(附件4对不符合保留荣誉条件的家庭,应及时提出取消荣誉的初步意见

二、评选条件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广泛寻找,注重寻找过程中的教育激励宣传作用,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表率的家庭典型认真开展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让优秀家庭带领影响身边更多家庭争创文明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勤政廉洁、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出体现新时代文明、清廉家庭观的优秀家庭,并出具该家庭主要成员廉政鉴定意见。

  (二)征求意见

申报者提供公安部门的无犯罪证明材料,校工会征求驻校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及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对拟推荐家庭的资格、事迹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

(三)组织评审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评审确定获评名单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同时对历届校级文明家庭复核材料及各单位初步意见进行审议,确定荣誉保留或取消的意见。

公示与表彰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无异议,给予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6520(星期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育才校区教工活动中心101办公室或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文明家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63988013@qq.com,联系人张露文件名按申报类别、单位和家庭依次命名。例如文明家庭:校工会张三 

(二)申报“文明家庭”报送材料

1.2026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附件1);

2.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证明;

3.申报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廉政鉴定意见;

4.文明家庭的详细家庭事迹(1500字左右,表外另附);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5.2026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6.与家庭事迹相关的佐证材料电子版;

7.文明家庭申报者请提供有代表性的家庭成员合影照片3张(电子版),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照片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或提供家庭视频(视频规格不小于1920x1080像素,时间3—5分钟,视频配文字解读说明)。

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张露联系电话:5846375 

 

附件:1.2026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

      2.2026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

      3.历届获得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名单

      4.广西师范大学文明家庭复核报告表

                                         

党风廉政办

2026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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