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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自筹课题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14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服务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启动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自筹经费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负责人条件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市宣发〔20261号)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应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具备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不可多项申报。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或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能为申请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选题范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质与实践要求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化抗战体系化研究和学理化阐释

桂林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研究

灵渠的国家经略与文明交融功能研究

科创广西先行试验区(桂林)建设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相关文件精神与政策要求,确保没有意识形态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

(二)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思路严谨合理。

(三)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桂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研究力量以及经费支持。

(五)课题由中共桂林市委宣传部立项,桂林市社科联管理,课题组自筹研究经费。

(六)课题的研究周期,从20265月起至202611月止。

四、课题管理

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一般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市委宣传部审批后给予立项。课题组于20261130日前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并提交三位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审意见。经市委宣传部审批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

在明确标注为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免结题评审:

成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领导,或桂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成果被国家级或省部级内参刊用;被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

报送桂林市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被单篇采用上报。

研究成果在权威刊物《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解放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刊发或在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刊出。

发表的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五、成果使用

作者具有署名权,市委宣传部对成果拥有编辑、出版、使用权。课题组在发表研究成果时,须标注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六、申报时间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表》,于42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kyk@gxnu.edu.cn。文件标题统一以“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7266;联系人:胡老师、陈老师、潘老师;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

 

附件2026年度桂林市哲学社会科学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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