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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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13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联合培养基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产教融合,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21〕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为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已经获批的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示范建设项目和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均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条件

(一)与联合培养基地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附有合作协议),已形成健全的联合培养机制,具有较为完善的培养计划和规章制度,积累了较丰富的优质教学案例和联合培养经验;

(二)联合培养基地具有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联合培养基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经基地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在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方面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联合培养基地的材料应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评审。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评审,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展示和答辩,专家投票表决确定建设单位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申报书(附件2)、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书、共同取得成果绩效的证明材料、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汇总表1份,于4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项目办(起文北楼544、田楼2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mb24@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学校立项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10项,资助每个项目2万元,分2次划拨;另外,学校设立自筹经费项目,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自筹经费建设。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研究生院将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获批立项建设后一个月之内,各相关单位须完成基地挂牌。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项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9836(雁山)/0773-5848836(育才)。

 

附件:

1.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 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 2026年广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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