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提升学生专业成长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2026年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我校工作计划要求,我校拟继续遴选优秀本科学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计划
本次计划选派10名本科生,交流期限为1学年(2026-2027学年),学习结束后,厦门大学为其出具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
二、遴选推荐
(一)推荐名额与专业要求
本次遴选名额总计10人,各学院推荐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学生申报的交流学院及专业名称,须与厦门大学对应年级的学院、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本年度交流学习专业名单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二)学院组织推荐
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学院须坚持遴选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遴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1.遴选推荐的交流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
②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③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实践及适应能力。
④申请厦门大学交流专业参照附件2。
⑤原则上为2024级、2025级本科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在厦门大学的学习:
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②课程成绩不及格或未取得相应学分的;
③自动申请退出的;
被终止在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将被取消交流学习资格。
(三)学校审核遴选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交流生进行审核、遴选,最终推荐10人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厦门大学审定并确认交流生入学资格。
三、相关费用收取
交流生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学费在我校缴纳(广西师范大学收费标准),住宿费在厦门大学缴纳(厦门大学收费标准)。
四、学籍管理
(一)交流生的学籍管理由广西师范大学负责,厦门大学配合管理。交流生按厦门大学规定日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按要求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无极特殊情况,交流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终止交流培养计划。
(二)交流生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的课程及考核由厦门大学负责安排。厦门大学向交流生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生成绩单,我校对交流生所修课程及学分予以转换认定。
(三)交流生交流期间不在厦门大学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自行回我校考试。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1份)。
2.提交学生本人1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纸质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同版电子照片(以“学生姓名”命名)。
3.提交学院(部)拟推荐交流学生的个人简历(简历需要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背景、学习成绩、学生工作经历、实习实践经历、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相关专业证书等)。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相关学院严格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育才校区校办楼109室或雁山校区起文楼555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照片、个人简历可编辑版及汇总表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人:夏天格、王婷婷,联系电话:0773-5846480。
附件:1.2026年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本科生人选汇总表
2.2026年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专业名单一览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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