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区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经学院(部)申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评审,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律师学院、化学与药学学院等3个学院参加第一批全区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院系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9日至4月13日。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党委宣传部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起文楼北楼629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73-3693676、18172644053;邮编:541006;电子邮件:sdlilun109@163.com。
校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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