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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2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学校“1248”总体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大学建设,进一步培育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人文社科项目的能力,推进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学校启动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类别,包括:

(一)年度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

年度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

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者个人项目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学术通俗读物项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一)立项数量

提升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每个培项目类别视申报情况拟设立若干项。

(二)培育经费额度

1.以年度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者个人项目申报的,每个项目资助培育经费3万元

2.以年度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一般项目、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的,每个项目资助培育经费2万元

3.经费分两期拨付在培育项目获批立项后,完成首次项目申报的(报出广西),拨付资助经费的50%启动经费达到结题要求之后拨付剩余经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或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对应项目类别的基本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年度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年度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1)申请年度和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报年龄时间节点以当年公告发布为准(2025年年龄时间节点参考:男性申请人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2)申请艺术学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0日后出生)。(注: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若已发布2026年申报公告的,则以最新公告要求为准)

3.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4.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者个人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

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6.学术通俗读物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要求

前期成果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研究基础,有一定前期研究成果:

1.申请年度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的,应有3-5项与申报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请年度重点项目(含单列学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应有不少于5项与申报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申请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者个人项目的,应有8-10项与申报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的,应已完成书稿申请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其著作已出版。

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只能在其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立项培育。不得使用往年申报过的国家社科基金选题申报本次培育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以2025年相应类别项目的申报公告为参考,各类别项目申报公告查阅网址为:http://www.nopss.gov.cn/GB/219469/index.html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若已发布2026年申报公告的,则以最新公告要求为准。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一)申请人根据培育类别填写对应的申请书(附件1),各学院(部)于43日(周)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社科处指定邮箱:skc-kyk@gxnu.edu.cn。包括:

1.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

2.《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社科处组织评审和遴选4月20日(周)前公布立项名单。

六、项目培育要求

项目培育周期不超过3年,即从20265月至20285月止。培育期间内,社科处、各学院(部)、培育项目负责人分别做好如下工作:

(一)社科处为项目负责人提供经费支持,做好项目动态跟踪与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部)为培育项目负责人提供全方位申报辅导与服务。将培育项目负责人列入重点申报对象,加强动态跟踪和指导

(三)培育项目负责人应培育周期内按要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努力提高选题及论证质量,按照学校申报进度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加强前期高水平成果的产出与积累

七、结题要求

申请人在培育期间完成以下任务之一的即达到结题要求,准予结题,并拨付剩余经费:

获得相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鼓励在原培育项目的基础上,以相近学科、领域及同类选题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并获得立项如获得重大项目立项,将在原剩余经费基础上追加拨付2万资助经费;如获得重点项目立项,将在原剩余经费基础上追加拨付1万资助经费。

(二)产出高水平成果。项目培育期间,围绕项目产出B类及以上成果不少于2篇(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自行终止,社科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一)截止培育期限结束时未达到结题要求的;

(二)培育周期内中断项目申报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联系电话:3697266,联系人:潘云峰、陈结媚、胡巾雄;邮箱:skc-kyk@gx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

2.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推荐申请汇总表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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