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
关于开展2026年“道德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18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发挥“道德讲堂”助力全国文明校园常态化建设的作用,激发广大师生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现就开展2026“道德讲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全国文明校园常态化建设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职工、优秀学子、杰出校友等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师生道德素质,提升校园文明程度,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主题

各学院(部)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应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

(一)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道德讲堂”活动。

(二)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邀请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中国好人、十佳青年、最美教师、最美家庭、优秀学子和杰出校友等先进典型参与到“道德讲堂”活动中,切实发挥身边榜样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学习他们的事迹,让师生感受到榜样的力量,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三)引领师生向上向善。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内容融入“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切实做到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传承和发扬“尊师重道 敬业乐群”的校训和“弘文励教 至臻至善”的“独秀精神”。

(四)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开展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我们的节日” 主题系列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活动,以中国传统节日为契机,大力宣扬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家风家训、诚实守信、勤劳节俭、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等传统美德。

三、工作要求

(一)“道德讲堂”活动以学院(部)为单位开展,12月25日前至少开展2次,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自主安排。

(二)“道德讲堂”每次活动应设立宣讲主题,明确主持人和主讲人,并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凝练特色,打造品牌。

(三)各学院(部)要进一步提升“道德讲堂”活动质量,深入挖掘、精心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通过“讲身边事、讲自己事、讲身边人、荐身边人”,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师生思想道德水平。

(四)“道德讲堂”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文明校园常态化建设的重要测评指标。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道德讲堂”建设的重要性,把“道德讲堂”建设作为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周密策划,精心组织。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分别于20266月30日、12月20日将活动记录表(附件)、新闻报道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wmb@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0773-3692526。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6“道德讲堂”学习活动记录表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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