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新时期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暖心民政”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全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发布与征集。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从《2026年—2027年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中择题研究,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课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管理实行备案制度,申请者须填写《2026年自治区民政厅立项课题备案表》(附件2,可从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 http://mzt.gxzf.gov.cn/下载),于2026年3月18日前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kyk@gxnu.edu.cn,社科处统一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进行备案,不需审批即可自行开展课题研究。
(二)课题的立项与管理。申请者须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研究成果初稿,自治区民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达到立项标准的予以立项,由自治区民政政策研究中心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并酌情给予一定研究经费资助。
(三)课题结项。课题立项时,评审有修改意见的,课题负责人须按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并于2026年8月31前提交研究成果终稿。研究成果终稿通过结项验收后予以结题并颁发证书,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二、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立项侧重于支持调查报告类研究成果,要求研究切合民政重点工作,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方法严谨科学,研究内容充实有效,研究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推广性,能够体现广西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经验。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被自治区或设区市党委、政府或民政部及所辖司局采纳(需有证明材料)的成果经转化后优先立项。
(二)研究成果须是原创稿件,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承担。不接收由AI生成的研究成果,将以技术检测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此进行审核。研究成果经“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需在20%以下。正文不少于10000字,研究成果的格式要求请参照《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7266;联系人:陈老师、潘老师、胡老师;邮箱:skc-kyk@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
附件:1.2026年—2027年广西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2.2026年自治区民政厅立项课题备案表
3.2026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年3月5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