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工作,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按照“先排查、后使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情况。
学院(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确保全面覆盖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分类分级、教育培训、重要危险源管理、应急演练及条件保障等关键环节,并能形成闭环管理。
(二)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情况,放射源、高温高压容器、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汞、镉、铅、铬、砷、铊、锑、镍、钴、钒、锰等)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相关化学试剂清单和存量是否准确,过期试剂与危险废弃物是否定期清理并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
(四)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加强跟踪指导,务必整改到位。
二、督查组成员和分组
第一组:李世明(组长) 黄国现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危化品仓库),环境与资源学院(含危化品仓库),体育与健康学院,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含危化品仓库)
第二组:陈春强(组长) 李丽香 莫心幸 何旻雁
负责检查单位:化学与药学学院(含危化品仓库、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与器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溶液及功能配位化学研究中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含危化品仓库、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危化品仓库、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组:陈静
负责检查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第四组:邓胜平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律师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五组:张尚坤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学院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6年3月2日-13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学院(部)自查与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抽查同时进行。
四、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根据本次检查重点,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的要求,逐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做好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整改组织工作。
(二)各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实验室和学院(部),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已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组同时检查各学院(部)未完成整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如未完成整改应再次下达《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敦促限期完成整改。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检查总结
1.各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4)于3月18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报送给第三组组长。
2.第三组组长负责撰写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部)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总结于3月20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整改通知书
1.各小组将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每一张整改通知书扫描件后须粘贴与之对应安全隐患相关的清晰图片。
2.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3月30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0773-3690053,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3.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4.学校安全督查小组工作小结(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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