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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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科学技术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30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20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计划组织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平稳、有效运行。高校实验室安全课程体系已上线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网址:https://10.ilab-x.com/heep-portal/hep-front/#/special-index?id=1),鼓励各学院(部)利用相关资源开展学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

寒假期间,合理安排使用实验室。各学院(部)要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操作规范、设备断电防护、寒假前后实验室封闭管理等关键环节,明确假期关闭和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清单,对关闭的实验室要断水、断电、断气,对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安排人员值守,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学生的现场指导和监护,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填报2026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

请各学院填写《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附件1)。

四、清查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

请各学院(部)清查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汞、镉、铅、铬、砷、铊、锑、镍、钴、钒、锰等)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填写《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附件2)。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129-22

(二)学校专项巡查:23-4

(三)材料上报

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及《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电子文档,请于23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唐老师,联系电话:13737731684

 

附件:1.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

2.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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