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20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现计划组织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平稳、有效运行。高校实验室安全课程体系已上线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网址:https://10.ilab-x.com/heep-portal/hep-front/#/special-index?id=1),鼓励各学院(部)利用相关资源开展学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
寒假期间,合理安排使用实验室。各学院(部)要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操作规范、设备断电防护、寒假前后实验室封闭管理等关键环节,明确假期关闭和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清单,对关闭的实验室要断水、断电、断气,对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安排人员值守,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学生的现场指导和监护,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填报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
请各学院(部)填写《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附件1)。
四、清查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
请各学院(部)清查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汞、镉、铅、铬、砷、铊、锑、镍、钴、钒、锰等)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填写《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附件2)。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1月29日-2月2日
(二)学校专项巡查:2月3日-4日
(三)材料上报
《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及《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电子文档,请于2月3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唐老师,联系电话:13737731684。
附件:1.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清单
2.暂存、使用环境危害风险较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实验室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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