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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3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师政科研〔2025〕5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资产〔2024〕3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和考核,激励产出各类高水平科研成果,现将2025年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含各级自建型科研平台联建型科研平台,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25年度产出的科研业绩情况。

三、考核要求

)科研创新平台提交考核的科研业绩内容,应与科研创新平台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相匹配,且不能交叉重复使用。

)提交考核的科研业绩需参照学校现行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认定。

成立满一年的人文社科类校科研平台年度科研业绩总分达35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立不满一年的人文社科类校科研平台,从成立的次月起,按年度内运行的月份,每月30分的科研业绩累计算分。

(四)入驻智库共享科研工作室的科研创新平台,使用单个房间年度科研业绩总分达350分及以上为合格;使用多间房间的考核标准,按单个房间标准加倍核算。

(五)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报社会科学研究处备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2)Word文档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各一份,发送至社会科学研究处平台科邮箱,邮件请命名:“单位+科研平台名+年度考核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研究处平台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项老师,0773-3697267。邮箱:skcpt@gxnu.edu.cn,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8室。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清单(另行提供)

2.广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平台年度考核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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