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校内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及社团编印的在校内出版发行的各种定期、不定期的报纸型、期刊型、书籍型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本次年检登记审核,不包括经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出版的期刊、报纸等刊物。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内资料性出版物年检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年检材料准备工作。
(二)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版物进行审读,年检不合格的刊物,将予以停刊整改。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出版物,将取消出版资格。
(四)未登记审核的校内出版物,不得出版发行,否则将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学校岗位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将2025年出版的样刊一套,《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雁山校区行政北楼634室);以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xb@126.com。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3699828。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检登记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24日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