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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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在校生参加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的通知
发送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21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化与东盟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提升学生区域与国际事务参与能力,我校计划资助学生赴东盟地区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及相关机构开展实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实习资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

学生自主申请位于东盟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学生在通过国际组织考核并获得正式录用函后,可进行为期36个月的实习。顺利完成实习者将获得国际组织出具的实习证明或推荐信。申报成功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专项实习资助经费,完成实习后回校申领资助。

二、接收组织与岗位

学生可通过国际组织的官方招募信息,自行申请位于东盟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府间或非政府国际组织实习岗位。实习岗位可能涵盖部门助理、项目助理、国际实习生、社交媒体助理、调研助理等。实习任务可能包括公共调研、文件整理、数据收集、基础翻译、活动协助、汉语教学等。

本项目重点支持学生赴以下东盟地区国际组织实习:

(一)东盟秘书处(ASEAN Secretariat

https://asean.org/opportunities/

(二)亚太经社理事会(ESCAP)东南亚办事处

https://www.unescap.org/jobs

(三)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SEAMEO

https://internship.seameo.org/

(四)东盟大学联盟(AUN

https://www.aunsec.org/job-opportunities

(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曼谷办事处

https://careers.unesco.org/content/Internship-Programme/?locale=en_GB

(六)其他位于东盟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府间或非政府国际组织。

三、资助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并能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四)已通过东盟地区国际组织正式选拔,获得实习录用函;

(五)实习期为3-6个月,实习地点为东盟成员国;

(六)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国际组织实习的相关费用。

(七)优先条件:具备东盟国家语言基础(如泰语、越南语、印尼语等)或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所学专业与实习岗位高度契合;曾参与东盟地区相关学术研究或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

四、资助内容与标准

(一)国际旅费:往返经济舱机票实报实销;

(二)签证与保险:签证申请费、境外意外险及医疗保险(凭票据报销);

(三)生活补贴:5000元人民币/月(按实际实习月数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成果奖励(择优支持):实习期间参与撰写的政策报告被国际组织采纳或做出特殊贡献的,由学校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表现进行评议后进行奖励。

五、资助申请程序

(一)学生根据个人发展与专业方向,选择位于东盟地区的意向国际组织;

(二)通过国际组织官方渠道申请实习岗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填写《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表》并发送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

(四)通过国际组织初筛和面试,获得正式实习邀请函;

(五)凭实习邀请/录用函申请本项目资助经费;

(六)实习期间定期提交工作简报,实习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

(七)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凭实习证明及相关票据返校申领资助。

六、其他

(一)国际组织实习不提供食宿,部分组织向实习生发放实习津贴,具体以国际组织发布的通知或标准执行。

(二)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经费资助的学生,学校不重复资助。

(三)有意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可填写《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并发送到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学校将不定期遴选优秀学生,并向与我校保持沟通的国际组织进行实习推荐。

(四)获得资助派出的学生回校后应提交一篇实习报告,并在全校或学院(部)范围内做相关专题汇报。

七、联系咨询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孙老师、谢老师。

电话:0773-5857151;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

咨询QQ群:589584210

办公室: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104办公室。

本资助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附件: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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