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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21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和结合年度考核开展的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

(一)考核对象

1.师德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含2025年退休教职工和年度新入职人员)。

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研究生导师。

3.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含2025年退休教职工和年度新入职人员,其中本年度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参加考核,不评定档次)。

校领导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科级及以上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考核。派驻机构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学校派出、挂职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未回校人员由挂职所在单位考核(其中,派出到孔子学院的人员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

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师党〔201913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

3.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同时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功能的发挥纳入年度考核中,由人事处负责。

(三)考核结果

1.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考核人员基数的20%。其中,2025年度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师德楷模、教学名师、五一劳动奖章或精神文明建设类个人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荐为优秀等级,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各学院(部)、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行政管理人员的优秀档次分配名额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档次分配名额一览表》(附件1)。处级干部由组织部结合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另行评定。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以上考核结果均归入个人档案。

二、工作人员奖励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工作人员奖励。

(一)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奖励种类与比例

工作人员奖励分嘉奖和记功,分别不超过在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0%2%

对于在2025年度校院(部)两级管理目标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一等奖的学院(部),各增加1个优秀名额。

(三)奖励条件

1.2025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人员,给予嘉奖。

2.连续三年(20232024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人员,可给予记功。如符合人数比例超过2%,将由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从符合人员中择优选拔产生。记功奖励应向一线教职工、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人员倾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3.未完成年度培训规定学时(各类培训累计少于90学时或12天)人员,一般不给予奖励。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分别为: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奖金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时间安排

(一)2026110日前完成个人年度总结填报,述职和单位评议。

(二)202635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报送考核结果。

(三)20265月下旬完成对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结果审定等程序。

(四)20266月上旬完成嘉奖”“记功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各学院(部)、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为做好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的衔接,表中岗位聘用年度自评分栏为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结合学校相关业绩计分办法进行计算)整理汇总后统一送交学校人事处(逾期未交的,视为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处理)。并登录人事系统,将本单位经公示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及教职工考核情况录入系统,导出并打印考核结果和考核情况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送交的考核材料要求:按照个人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使用A4纸双面打印,交人事处人事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4室,联系人:彭老师、俸老师,联系电话:3690076)。

(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

各学院(部)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材料送交学校研究生院(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49室,联系人:龙老师,韦老师,联系电话:3699816)。

送交的考评材料包括: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导师本人签名或签章;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汇总表》(附件4)。

送交的考评材料要求:附件3和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交研究生院,附件4还需提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jsyxwb549@163.com

(三)对工作人员的奖励不需要另外报送材料,由人事处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推进。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档次分配名额一览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4.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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