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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送部门: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02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推动高校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史料在存史、资政、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文科中心”)与广西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联合设立2025年度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高校档案史料是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传承校园文化、服务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重要载体。加强高校档案史料的整理、研究与开发利用,对于深化校史校情教育、增强师生文化认同、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文化传承创新、加强新时代校史工作精神和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服务校高质量发展与文化建设为导向,聚焦高校档案史料的系统性整理数字化保护、专题性研究与创新型应用,鼓励基于档案史料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深入挖掘档案资源的当代价值与育人功能,为校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与决策参考。

申请者可依照此次专项项目所列的选题指南,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围绕选题要求自拟选题。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广西师范大学(含附属单位)教职员工均可申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本次专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专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不得将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

4.已经获得广西文科中心项目立项但是尚未结题或者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吸纳在校学生进入课题组参与课题研究。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本次专项项目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若干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最终立项数量与结果以公示为准。

(二)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第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通过结题之后再拨付第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50%)。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从签订研究合同之日起算起)。每个项目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或申请延期后到期仍无法结题,视为自动撤项,将被收回剩余项目经费。被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项目。如有项目负责人离校、离职等情况,项目经费自行终止。

四、项目成果及评估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研究成果应为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获批立项前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广西文科中心、广西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三)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项目批准号)字样。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四)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师政科技〔2024〕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

重点项目的结题条件

项目取得在办法中规定为人文社科D以上的科研成果2项,并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字数3万字以上的史料编纂或研究报告要求附有史料编纂或研究报告的依据性资料、访谈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一般项目的结题条件

项目取得在办法中规定为人文社科D类以上的科研成果1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字数达2万字以上的史料编纂或研究报告,要求附有史料编纂或研究报告的依据性资料、访谈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21817:00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活页(见附件3,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邮件请注明“单位+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广西文科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项老师,15907889972。

 

附件:

1.2025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课题指南

2.2025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

3.2025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4.2025年度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高校档案史料研究”专项项目《项目论证》活页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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