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上级精神,决定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时间
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
(二)方式
本年度学习和考试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开展,同步启用全新升级广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实现多平台对接,方便考试人员登录使用。
具体考试登录渠道如下:
1.网页端:通过“广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https://gxpf.sft.gxzf.gov.cn/portal/exam/login)进入;
2.移动端:(1)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习项目—学法用法”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2)登录“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3)通过“智桂通”App“服务—考试教育—学法用法考试”入口进入;(4)通过“广西云”App“我的—我的服务—热门服务—普法云平台”入口进入。
3.登录账号密码:已参加 2024 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原始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密码如未修改,则初始密码:Gxpf@123456,短信验证码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未绑定手机号码的请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按钮,根据提示绑定手机号码。
若提示“账号不存在”,请通过所在单位办公室联系学校后台管理员添加账号,新添加的账号默认初始密码:Gxpf@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2。
三、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在 2019—2024 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 1)。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 100 题,试卷满分 100 分。其中单项选择题 50 题,每题各 1 分;多项选择题 20题,每题各 1 分;判断题 30 题,每题各 1 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 180 分钟,记为 3 个学时;(2)考试成绩 60 分(含 6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 5 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 2025 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和已通过 2025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可在 2026年1月1日后直接打印 2025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考试,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切实抓好学习考试工作。
五、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
六、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2:00,15: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xfyfks@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瑜、孟旭琼,联系方式:0773-3692526。
附件:1.2025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
2.2025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
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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