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广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结合七个“清廉单元”建设和第二十二个国际反腐败日的宣传教育要求,推动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25年“清廉师大”建设“12·9”廉洁宣传教育月“十个一”活动,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雁园风清 廉行致远
二、参加范围
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轮廉洁家访活动。开展校院(部)两级“守廉助廉正家风”廉洁家访活动,廉洁家访要与干部家属交流座谈,介绍当前正风肃纪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干部本人的工作表现,听取家属的意见建议,活动期间按校院(部)两级安排完成1轮廉洁家访。(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办、校工会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协同)。
(二)开展一轮廉政谈话。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各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岗位廉政风险点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同志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普通党员之间通过“一对一”或集体谈话方式,也可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任前谈话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工作要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活动期间至少集中推进1轮谈心谈话。(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办、组织部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协同)
(三)组织一系列“雁园清风”廉洁教育讲座。以“雁园清风”讲堂为统一载体,整合原有“崇廉讲堂”“纪律教育讲堂”“望道微课”等资源,在学校层面,通过线下独秀书房课堂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开展廉洁教育讲座(责任单位:出版社集团党委、校团委、党风廉政办、大学生漓江廉洁文化社组织实施);同时举办面向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专题讲座。在各学院(部)、各单位层面,依托“雁园清风”讲堂平台,融合现有品牌,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专家主题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讲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基层纪委负责人讲授纪律专题党课等,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宣讲阵地在明廉、助廉、倡廉方面的教育效能(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
(四)深化一批廉洁文化品牌建设。以2025年“廉·行”廉洁文化建设专项课题为载体,深入开展第二批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工作,构建廉洁文化品牌集群,推广廉洁品牌建设经验,增强廉洁文化涵养力(责任单位:各“廉·行”立项单位组织实施)。
(五)选树一批校园廉洁大使。开展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评选20名余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大学生担任廉洁大使(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办、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党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举办第四届校园廉洁大使聘任仪式暨“清音廉律”主题汇报展演活动(责任单位:音乐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办、校团委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漓江廉洁文化社作用,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望道宣讲团”,组建校园廉洁大使宣讲团,深入各学生社团开展“百团宣讲”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廉洁知识竞赛、讲解技能比赛(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办、校团委、研工部、学工部,大学生漓江廉洁文化社)。
(六)培育一批廉洁文化作品。在2025年“5·10”思廉日活动及第十届教育部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基础上,聚焦质量提升,重点培育一批廉洁文化精品。一是提升打造一批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情景剧、微电影、短视频等视频类作品(责任单位:设计学院党委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二是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打磨一批廉洁微课(责任单位:教育学部党委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三是优化提炼一批在涵育师生廉洁素养、促进清朗校园建设、提升思政教育质效方面的案例(责任单位:生科院党委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实施)。四是开展“八桂廉风”主题书法系列展,编撰《“书廉韵 扬清风”书法作品集》与《广西历代廉洁碑帖赏析》(由美术学院党委牵头,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实施)。各2025年“廉·行”项目立项单位需培育1—2项新作品,各承办单位将培育情况报送至学校“清廉师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开展一系列廉洁主题教育活动。依托“研雁领航”学风育人实践工程,以“学术道德月”为契机,将学术道德与廉洁教育有机结合,开展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科技处、社科处、研工部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组织一次正学风主题的期末考试前纪律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协同)。组织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2025级新生参加一次廉洁教育基地参观活动(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推荐一份廉洁阅读书单,通过独秀书房观文馆、“青年书单”“风清雁园”等微信公众号推出廉洁书单;举办“书香先锋”廉洁文化主题图书联展(责任单位:出版社集团党委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主题读书会、主题班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实施)。
(八)开展一次2025年高校基层纪检工作“三化”建设课题调研成果分享活动(责任单位:驻校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办)。
(九)开展一次清廉工作总结汇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梳理清廉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凝练亮点,并结合实际,充分将清廉建设工作融入本单位年度总结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中(责任单位:党办、党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办)。
(十)推进一批自治区党委巡视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结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我校期间指出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责任单位: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到校开展巡视工作专班)
四、活动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部署推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参与廉洁教育;要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增强宣传实效,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统筹融合推进。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把党委重点工作、纪律教育、专项整治及日常管理与“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统筹融合,推动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互融共进。
(三)做好总结报送。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填报《2025年“12·9”廉洁宣传教育月活动暨“清廉师大”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交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571办公室,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inglianshida@163.com。 12月10日前未完成的活动,可继续推进。未尽事宜,请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办莫老师,联系方式:0773-3696677。
附属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2025年“12·9”廉洁宣传教育月“清廉师大”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学校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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