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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送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员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02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组发〔2022〕10号)等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275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我校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和范围

(一)我校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人才

(二)区内全职工作的人才:申报A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申报B、C、D层次人才应在岗工作,申报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从区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

(三)申报人申报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层次,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注册登录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进入“个人办事”中的“人才认定”申报系统,认真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可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表下载打印使用

2.准备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服务协议,对应《申请表》所填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2)。

在校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双肩挑”干部,回所属学院(部)进行申请。

(二)学院(部)审核推荐

1.学院(部)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基层单位纪委按照管理权限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要求报送至校人才办

(三)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并在《申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人将经单位审核并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系统。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其中1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盖章后反馈再上传系统

2.《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Word版附件1)。

2.《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ExcelPDF盖章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PDF版

4.廉政鉴定意见PDF盖章版(处级干部由学校统一出具,其他教师由所在单位出具)。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5年1113日下午3点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学院: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材料发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邮箱gxnurcb@126.com,纸质版材料报送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80办公室,个人系统填报须于1124日前完成提交

四、其他

(一)已获得认定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如按照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能达到更高层次的,可以重新申请认定更高层次。

2024年1月31日(上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截止受理材料后)以来引进的人才,尚未申请认定的,请在本批申请认定;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认定的,不再享受新引进人才有关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科研补助等经费。

)申请认定的有关表格和相关人才政策,可从“八桂英才网”(http://www.gxrc.org)或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下载。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黎琼灿,0771—5505003;赖晓明,0771—3818665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校人才办王霖、谢琴,联系电话0773-3690080、363510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推荐汇总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2025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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